近期,迪拜法案审理了一起7.34亿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14.6亿)遗产继承案,由于富商遗孀未能证明已故丈夫遗嘱的真实性,该案件最终被驳回。

据悉,死者来自加拿大,曾是阿联酋一家建筑公司的合伙人,生前要求在遗嘱执行期间实施加拿大继承法。

他的妻子今年75岁,来自黎巴嫩,要求迪拜法院承认这份遗嘱文件,她说该文件写于2013年。

遗嘱显示,死者的兄弟姐妹将无法继承大部分遗产,他的妻子将继承29套公寓、3栋别墅、迪拜不同地区的10块土地和4辆豪车。

2020年10月,富商在迪拜去世一年多之后,他的妻子才提起诉讼。因为富商没有子女,他两个姐姐和兄弟向阿联酋法院提交了清查遗产的申请。

在法庭上,富商遗孀未能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也无法证明该遗嘱已在阿联酋或加拿大注册。

迪拜刑事实验室对富商签名进行了鉴定,工作人员对比了遗嘱副本和富商护照上的签名,但字迹并不相同。

经过几次法庭听证会,法官最终下令驳回该女子的案件,她可在30天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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