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宣布新的重大税法改革,免除某些公司的强制性公司税费用(a mandatory Corporate Tax fee)。

财政部公布了阿联酋内阁关于扶持合格公共福利实体(Qualifying Public Benefit Entities)的新决定,旨在确保让那些促进慈善事业的公司和组织不必缴税。

合格公共福利实体是指为公众和社会的福利而设立的、侧重于对阿联酋的社会作出贡献的公司和组织。通常情况下,这些公司和组织的重点是推动公共福利,促进慈善事业,侧重于推动宗教信仰、慈善事业、科学、教育和文化等发展。

要想获得阿联酋公司税豁免,这些实体必须满足《公司税法》第(9)条规定的条件,必须继续遵守所有相关的联邦和地方法律。

另外,这些公共福利实体也应在联邦税务局注册,并获得一个用于公司税收的税务登记号码。

内阁的决定为纳税人根据《公司税法》第33条规定的可扣除支出提供了进一步的确定性和透明度,因为如果向内阁决定中所列的合格公益实体提供的捐赠和礼物将被允许作为公司税的可扣除支出。

目前,阿联酋公司税率为:应税收入低于375000迪拉姆的部分,税率为零;应税收入超过375000迪拉姆的部分,税率为9%。

本文资料源自arabian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