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扎比刑事法院(The Abu Dhabi Criminal Court)发布判决,判定一名被告(M.R.A.)因在网上发布煽动仇恨言论的视频而获罪。被告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个视频片段,其中包含辱骂男性和家政工人的话语。\

法院在被告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判处被告5年监禁、并罚款50万迪拉姆,在执行完判决后将会被驱逐出境。法院还下令没收用于犯罪的手机,从手机和发布该视频的账户中删除有关视频片段,彻底关闭该账户;并永久禁止她使用任何信息网络、电子信息系统或任何其他信息技术手段(and permanently banning her from using any information network,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or any oth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eans)。

阿布扎比检察院对这段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传播的视频片段进行了调查,并在视频广泛传播后下令逮捕了被告。调查结束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发表煽动性的仇恨言论。

根据打击歧视和仇恨的第7条法令规定,凡是以任何方式表达、或使用任何手段煽动仇恨言论的行为,将被判处至少5年的监禁,以及至少50万迪拉姆、但不超过200万迪拉姆的罚款。

本文资料源自thenationa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