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四个月后,迪拜居民Syed Pasha遇到了双重打击–他在试用期内被解雇,然后又被拒绝了失业保险索赔。雇主的疏忽让他陷入了不确定性和经济困境。

作为“非自愿失业(ILOE)”计划的投保人,Syed Pasha原本希望该保险能支持他度过接下来的几个月。根据该计划,参加保险的个人最高可获得失业前六个月平均基本工资的60%。符合条件的雇员如果已连续缴纳至少12个月的保费,则最多可连续领取三个月的现金津贴。

然而,一次失误就可能剥夺雇员的失业福利,导致他们无法获得保险承诺的每月现金支持。

这位来自印度的外籍人士说:“公司给我的信里写得是解聘(termination),而和人力资源部(Mohre)的信中却说我是辞职(resigned)。这是公司在我提交相关申请时犯下的一个错误,而且我也已经在申请上签了字。”

公司承认了他们的无心之过,并试图帮助Syed,多次与Mohre联系表示了这一情况。在与不同机构多次通话和发送电子邮件之后,Syed终于收到了好消息,经过仔细审查,Mohre更正了相关信息,Syed可以享受失业福利计划。

Mohre表示:“如果在提交申请时,填写了错误的失业原因,雇员无需提出投诉或者注销申请,而是只需提供解雇信,明确说明是公司提出解雇员工,并将该信附在申请中即可。”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