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是一名在阿联酋的商人。如果我的一个客户提交的支票被银行反复拒绝,我有哪些法律选项可以用来追回我的钱?

回答:根据2022年第42号联邦法令《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如果个人(出票人)向另一名个人或实体(受票人)开具的支票因出票人银行账户资金不足而被拒,受票人有权向在阿联酋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被拒付支票的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票人获得执行令,则法院可对出票人提起执行令通知(其中包括索赔详情)。

出票人在收到法院的执行令通知后,可向法院和/或执行人提议,他打算将部分或全部执行金额存入法院的账户(court’s treasure ),受益人为出票人。如果出票人在收到执行通知后7天内未支付执行金额,法院可应受票人的请求对出票人签发逮捕令。

此外,如果执行金额超过10000迪拉姆,法院还可对出票人实施旅行禁令。

注:本文仅作参考,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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