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我正在国内休假,本应于7月29日回到迪拜工作。但是,由于家里有事,我急需延长假期。我的老板拒绝我的延期要求。如果我还有足够的假期,他能拒绝我的延期申请吗?如果我未经他批准而擅自延长假期,他是否可以解雇我?

回答:在阿联酋,员工在工作满一年以上后,每年只能享受30天的年假。

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雇员可在有权休假的年份享受其假期。雇主可根据工作需要与雇员协商确定休假日期,并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雇员休假日期。”

另外根据《就业法》的规定,雇员在批准的休假期结束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回工作岗位的,无权领取休假期间的工资。

如果雇员在一年内无正当理由而缺勤超过20天,或连续缺勤超过7天,雇主在对雇员进行书面调查后,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解雇雇员。

因此,是否批准延长假期是雇主的权利。如果雇主有正当理由,他可以不接受员工的延期请求,因为他已经批准了你应享有的规定年假。但是,如果你确实有正当理由必须延长假期,你可以向雇主提交有效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服他延长你的年假。

*温馨提醒:本文仅作参考,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