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地媒体报道,阿联酋一家公司解雇了“仅上班一天”的女员工,最终被判支付10万迪拉姆赔偿金。
阿布扎比家庭、民事和行政索赔法院表示,该公司给受害女子提供了一份新工作,月薪为31000迪拉姆。
接到offer之后,该女子接受了这份新工作,原定于8月开始上班。她随后辞掉了之前的工作。
但是,该女子在上班第一天就被解雇,而且公司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突然解雇给女子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她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该合同涵盖了保险、奖金、假期和服务终止福利等内容。
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满足招聘要求并从之前的工作岗位辞职,新公司却无故取消工作机会,犯下了错误。
法院驳回了该公司关于原告处于试用期的说法,并判决该公司必须向该女子支付赔偿金以及承担其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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