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给大家上一个警钟】又一个发生在迪拜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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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塔是人类神话的标志,但一夜之间大厦将倾。而先于迪拜塔“倒塌”的,是余晨的事业和人生。
阿联酋的迪拜塔是人造建筑物向高空延伸的最新标志,也是近几年迪拜神话的象征。但一夜之间宣告烂尾,大厦将倾。而先于迪拜塔“倒塌”的,是成功人士余晨的事业和人生……
在所有人眼中,余晨是名副其实的成功人士——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一步步从基层干起,后来受重用,被提拔为该国企海外部高级工程师,事业蒸蒸日上;生活中,他有个美丽能干的妻子,聪明活泼的儿子,一家子可谓其乐融融。
然而,这一片祥和和幸福,竟被余晨亲手终结了。2009年12月底,法院判决余晨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站在被告人席上,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迪拜的自由生活
余晨大学一毕业,就在北京A总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颇具才华的他踏实肯干,兢兢业业工作了十几年,凭着自己的努力和才能,他当上了总工程师。2005年年底,A总集团随着业务的发展,企业向海外扩展,将在阿联酋设立北京A总集团驻阿联酋经理部,出于对余晨能力的信任,领导再次重用了他,余晨被任命为该经理部负责人。
2005年年底,余晨来到了迪拜,这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商业城市很繁荣。置身于霍尔河畔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感受着异国丰富多彩的文化氛围,余晨着实兴奋了一阵,感到从未有过的放松与自由。
一面是灯红酒绿,一面是孤枕难眠。没有了家人的陪伴,时间一长,独自在异国他乡生活的余晨,心里难免觉得空虚寂寞。为了打发时间,他走进了迪拜的一家KTV,认识了一个叫张彦的坐台小姐,她二十七八岁,是大连人。一次酒后,他们发生了关系。张彦温柔乖巧,余晨觉得两人在一起很轻松自在,于是维持着情人关系。
然而,一边是偷腥后的满足感,一边是和爱人通电话时的不安,这种纠结和折磨慢慢地啃噬着余晨的心。一天,爱人突然打来电话兴奋地说:“单位同意我调到迪拜来工作了,交接完手头工作我马上就过来!”余晨知道,他该结束与张彦不正常的情人关系了,于是向张彦提出了分手。
排遣寂寞的代价
令余晨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听闻此事后,张彦突然翻脸,和之前温柔乖巧的她判若两人,“分手可以,你得给我40万元青春损失费,否则我就带着我妈到你们公司去闹!”
40万元!这对一个家庭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从家里一下子支出这么多钱,如何向妻子解释呢?余晨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可是,张彦一直纠缠不休,声称不给钱就到单位闹,让他身败名裂。
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和家庭,余晨决定铤而走险,拿单位的钱摆平此事。因为迪拜分公司刚建立不久,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不健全,余晨还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于公司账面非常清楚。他心想,先解决掉这个麻烦事,以后的事情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2006年5月,余晨利用担任北京A总集团有限公司驻阿联酋经理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公款18万迪拉姆(阿联酋货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归其本人使用。“余晨负责这个账户的对账单,负责账户的资金使用。开立这个账户的时候,余晨就明确告诉我,这个账户里是公司的钱,没有他的同意,任何人不能动这个账户里的钱。他当时给我讲了张彦的故事,明确地说是从这个账户里拿公司的钱出来应急。”经检察官询问,余晨的下属回忆了当时的情景。
就这样,余晨拿着这些钱,再加上个人的一部分钱,一共汇了40多万元人民币给张彦。
然而,一切并未像余晨希望的那样平静结束,噩梦其实才刚刚开始。
……………………
沉重的两年
“这些钱,要不要还?怎么还?”
“这么多年来,我为单位付出这么多,这些钱也是自己该得的。”
“单位账目这么混乱,也许不会被发现。”
在犹豫、忐忑与侥幸的心情中,余晨度过了并不轻松的两年。
2008年10月,北京A总集团有限公司对账目进行内部审计,纪检部门发现公司账务存在漏洞。
公司纪委找到余晨时,他对这一挪用事实供认不讳。“错在我没有守住底线,不应该拿公司的钱办自己的事。我不该挪用公司的钱,更不该跟那个女人来往,背叛了我的家人。”余晨追悔莫及。
2008年10月15日和17日,他分两笔将挪用的款项归还。
一开始,余晨所在单位的领导对其做法十分气愤和失望,一直秉公办理。但是到后来,觉得余晨实在是太可惜了,专门找到检察官,表示能够对其从轻处理。该领导告诉检察官,如果没有出这个事情,余晨一定会有很好的前途,他本人此前确实为单位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可惜他一时没有把握好自己。
余晨的妻子本来也在这家公司海外部工作,但是,她为了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孩子,最后放弃了在海外优厚的薪酬,回到了国内工作。余晨挪用这些钱到底做什么用了,他的爱人至今还不知道。
犯罪的成本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合上薄薄的卷宗,不禁叹了一口气。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经认罪服法,赃款也已经退还,发案单位愿意从轻处理,但是犯罪已成事实,余晨还是要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检察官为这样一名年轻有为的企业人士的失足感到惋惜。
带着惋惜之情,承办检察官在朝阳看守所提讯了余晨。和检察官想象的一样,余晨外形成熟英俊,思维清楚严谨,谈吐得当有礼,可以说是个青年才俊。
对于检察官的询问,余晨均如实回答,悔罪态度很好。检察官为余晨算了一笔账,这笔账显示他的一时冲动付出的代价十分惨重。
首先,余晨将面临少则三年的监狱生活,失去了宝贵的自由,心理和身体的适应还需时日;其次,余晨身陷囹圄的几年,每年都会失去几十万的正常年收入。最大的代价是,犯罪给他的人生带来了一个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而且也给家庭带来了深深的伤痛。对于年事已高的老人来说,在其最需要儿子、女婿床前尽孝时,余晨无法陪在身边。对于刚刚7岁的儿子,父亲的行为会在孩子幼小的内心种下什么样的种子?而对于同甘共苦十余载的结发妻子,得知实情是早晚的事,他怎样面对她,她又会如何对待他呢?
听了这一席话,余晨的心顿时不平静起来。他忏悔:“我对不起培养我的公司,2008年我刚被提拔为后备干部;我对不起父母,他们身体都不好,最需要我的照顾;我对不起我的妻子,她为了我和家庭甚至放弃了自己事业的发展,我竟然还出轨。我最对不起我的儿子,他患有先天性软骨病,本来就比别的孩子脆弱。”整个过程,余晨的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他曾经是一个令人羡慕的事业有成的男人,生活里充满了阳光,然而为了无法克制的欲望,却沦落到如此黯然的境地,让人叹息。
2009年3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就此案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检察院指控,余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2009年12月底,法院判决余晨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余晨没有上诉,也许对他来说,在监狱里能获得心理救赎。
余晨进去了,但欲望都市的灯红酒绿依然在诱惑着男男女女。平淡的婚姻、平静的夫妻生活让“余晨们”耐不住寂寞,他们纷纷寻找婚姻以外的情感寄托。“在情感方面,三四十岁的男人容易迷失自己,希望他们不要被社会某些不良习气所影响,在情感方面把握住自己,一旦作出错误的选择,不只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可能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这样既对不起家庭,也对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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