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开放口岸以及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对51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此项政策作为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之一,将为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长三角区域民航、旅游及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介绍,自2013年起,上海、杭州、南京陆续获批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此次实施的上海、江苏、浙江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我国第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过境免签政策,并呈现出许多新亮点。过境免签的时间大幅延长,由原来的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使到长三角地区的外国人能够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商务、旅游等短期活动,促进入境旅游市场发展;过境免签适用口岸类型增加,由原来单一的空港口岸扩大到上海空港、海港、铁路口岸和江苏南京禄口机场、浙江杭州萧山机场,便于国际旅客选择更加便捷的交通运输工具过境中转,促进上海航运中心建设和航空枢纽建设,发挥三地航空口岸国际航线的作用;过境免签人员的停留区域范围扩大,将符合过境免签政策人员活动范围由只能在三省市各自行政区域内停留扩大到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所在的长三角区域,既满足了过境旅客的实际需求,也将对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人才流动,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过境免签政策适用的国家名单是根据三省市口岸外国人入境过境数量和入出境国际航班情况来确定的。为保持政策的统一性,此次实行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的国家名单,仍按照已实行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口岸适用的51个国家范围执行,他们是: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和阿尔巴尼亚。
江苏省公安厅详解有关政策:
1、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与南京机场口岸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有何区别?
自2013年起,上海、杭州、南京陆续获批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此次实施的上海、江苏、浙江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我国第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过境免签政策,并呈现出许多新亮点。过境免签的时间大幅延长,由原来的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使到长三角地区的外国人能够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商务、旅游等短期活动,促进入境旅游市场发展;过境免签适用口岸类型增加,由原来单一的空港口岸扩大到上海空港、海港、铁路口岸和江苏南京禄口机场、浙江杭州萧山机场,便于国际旅客选择更加便捷的交通运输工具过境中转,促进上海航运中心建设和航空枢纽建设,发挥三地航空口岸国际航线的作用;过境免签人员的停留区域范围扩大,将符合过境免签政策人员活动范围由只能在三省市各自行政区域内停留扩大到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所在的长三角区域,既满足了过境旅客的实际需求,也将对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人才流动,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外国人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申请144小时免签过境?
答:(1)属于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的51个国家公民(旅客出发和到达目的地不限于这51个国家);(2)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准入境人员。
3、适用144过境免签政策51个国家人员具体指哪些国家?
答:
(1)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2)欧洲其他国家(13个)
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
(3)美洲国家(6个)
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4)大洋洲国家(2个)
澳大利亚、新西兰。
(5)亚洲国家(6个)
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4、“144小时过境免签”中的144小时停留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144小时停留时间是从旅客入境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比如,旅客2016年2月1日08:00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入境,入境免签时限是从2016年2月2日00:00开始计算,2016年2月7日23:59前出境即可。
5、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活动范围有何限制?
免签期间活动范围限于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
6、外国人入境时没有买好出境的机票,计划先入境后再购买144小时内离境前往第三国的机票,是否可以申请144小时过境免签?
根据政策规定,持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即在其入境前必须已买好出境时的机票。如果外国人入境前没有订好联程机票,就不能享受此项便利政策。
7、外国人从某一国家(地区)来南京,已订妥确定日期和座位的144小时内返回其来自国(地区)的机票,是否可以适用此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针对前往第三国(地区)的外国人,因此,对于前往国即是来自国的外国人,不享受此项便利政策。
8、享受过境免签政策的外国人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入境后,能否在144小时内从江苏其他城市机场口岸出境?
不可以,该政策仅适用于上海所有开放口岸、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可在上述任一口岸入境,再从任一口岸出境。
9、外国人办理144小时过境免签手续入境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144小时内按期离境,该怎么办?
外国人如遇突发疾病、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停留超过144小时,或者超出上海、江苏、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活动的,应到上述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签证证件。
10、144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出境时,如果停留时间超过144小时,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从口岸入境的外国人,在出境时逾期停留不超过10日的,按照非法居留对其进行处理后准予其出境。具体来说,对逾期1日的,处以警告;对逾期1日以上10日以内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处以每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逾期停留10日以上的,阻止其出境,责令其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妥签证后再出境。
11、外国人如果不符合144小时过境免签条件,因紧急商务、奔丧、治病等原因,又急需来江苏处理事务的,有无其他便利的出入境措施?
外国人如果不符合144小时过境免签条件,因紧急商务、奔丧、治病等原因,又急需来江苏处理紧急事务的,可以向省公安厅设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口岸签证处申请外国人口岸签证。口岸签证的对象不限于51个国家人员,并且申请手续很简便,审批时间短,对外国人来不及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而又急需到我省处理紧急事务,是个不错的选择。
12、144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在江苏境内住宿,如何办理住宿登记?
外国人住在酒店的,凭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住在亲戚朋友家中,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13、外国人办理144小时过境免签手续遇到问题,向哪一个部门咨询?
如果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办理出入境手续遇到问题,向南京边防检查站咨询,咨询电话:025-69821510。
如果在江苏停留活动遇到问题,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025-86783800。
(源自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