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总统、阿布扎比酋长Shaikh Khalifa Bin Zayed Al Nahyan审批通过了阿联酋关于《危险动物所有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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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条款包括:所有犬类饲养者必须获得宠物执照,任何时候在公众场合必须使用牵狗绳,必须给饲养的犬只接种疫苗,否则将处以Dh10,000以上,Dh100,000以下的罚款。阿联酋的相关机构将根据法律保留已登记的宠物记录,包括宠物及其所有者的详细信息。

此外,阿联酋法律禁止驯养和拥有野生动物以及被驯化的危险动物。只有动物园、马戏团、育种和研究中心才有权饲养野生动物。对于在公共场合携带猎豹等珍奇野生动物者,将面临六个月的监禁和处以Dh10,000以上,Dh500,000以下的罚款。对于非法交易危险动物者,将被处以判刑,或者Dh50,000以上,Dh500,000以下的罚款。

根据最新法律条款,利用动物攻击他人导致受残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处刑;利用动物攻击他人导致死亡者,处以无期徒刑;利用动物攻击他人导致轻伤者,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及Dh400,000的罚款。利用动物恐吓他人者,也会面临监禁或者Dh100,000以上,Dh700,000以下的罚款。

同时,该条款规定,对野生或危险的驯化及未驯化动物需更严格的记录,所有进口动物都要进行登记并持有官方证书。同时列明了所有类型进口动物的登记流程,包括在阿联酋签发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证书和官方兽医证书。大多数野生动物不能作为宠物饲养,因为很难预测他们的行为,并且不易受控制。

其他法律中约定的相应条款与本法律不冲突,并继续有效。

本文转载自 GulfNews 翻译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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