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侨胞纷纷询问能否在我馆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我馆对此非常重视,为便利在迪中国公民办理上述文件,我馆近日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现就该问题说明如下:
根据我馆了解到的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本人向国内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办要求,一般应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因各地派出所要求不同,建议申请人提前联系并咨询了解。
如本人无法回国,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国内公安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在驻外使领馆办理十指指纹公证。拥有我馆领区内各酋长国签发的中国公民,可来我馆申请办理该公证,申请时应携带本人护照和居留签证,并提交护照及居留签证复印件和公认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