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
房东是否允许在共享的基础上向单身女性或男性出租公寓?如果是,多少租户可以共用一套公寓呢?我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住在谢赫扎耶德路上的一栋高层住宅中,我注意到许多单身女性和男性共用公寓。他们还与朋友一起使用健身房和游泳池设施,导致这些设施过于拥挤。但是,我们的住宅合同明确规定不允许共享。
答: 在迪拜,在未获得房东批准的情况下共享出租屋是违法的。2007年第26号法第24条,规范了迪拜房东和租户之间的关系(迪拜租赁法),其中规定:“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补充,否则房客不得在未经房东批准的情况下,转让利益或转租房屋 。”
如果租户非法出租,您可以和房东反映。
在迪拜,任何租赁房屋的租户可能会与分租户一起被逐出房屋。2008年第33号法第25条,规定“如果租客在未经房东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转租房产或其中部分的租赁期,房东可以在房屋到期之前驱逐租户和分租客。”
在某些指定区域,单身女性和单身女性可以共享公寓。
如果您公寓附近的居民合法地入住大楼(已获得房东的书面批准 ), 他们可以使用公共区域的设施。这符合“迪拜租赁法”第11条的规定:“租赁价值包括受益于房地产的公用事业,如游泳池,游乐场,体育馆,健身俱乐部,停车场等。”
但是,居民以及他们的访客或朋友在使用公共区域设施时不得打扰他人。2007年第27号法关于迪拜共有财产所有权的第24条,其中规定:“根据协会章程,单位所有者和占用者及其客人使用公共区域,必须以一种不损害他人使用或扰乱他人或威胁他人安全或共有财产安全的方式。”
根据上述情况,您可以联系您所在大楼的房东并提出投诉,一些居民带来太多外人使用游泳池和健身房,有些租户在未经房东批准的情况下共用一套公寓。
如果房东没有解决您的诉求,您可以联系迪拜市政府和租赁纠纷中心,并对这些公寓的租户和分租户提出投诉。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