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内阁已宣布取消其先前关于“自2020年3月1日至今年12月底对该国境内签证和入境许可证有效期”的相关决定。阿联酋长签居民“自动续签到年底”政策失效,取而代之的是签证过期者需要在期限内更新签证。

该命令是上周五批准的一系列修正案的一部分。

内阁还批准了一项决定,对联邦身份与公民权部以及其恢复工作有关的若干决议进行了修订。该决定是在详细研究了当前情况之后做出的,以确保不会对各个部门产生负面影响。

经内阁批准,取消了此前有关“在国外或在该国的外籍人士的居留签证的有效期”——如果他们的签证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到期——的决定(the validity of residency visas for expatriates, who are in or outside the country and if their visas expired between March 1 and March 31, 2020)。

关于此前“从2020年3月1日至今年12月底,国内签证和入境许可的有效期”的决定均被取消。

关于此前“在2020年3月1日到期的身份证,其有效期延期至2020年12月底”的决议,也将被取消。

该决议将于2020年7月11日生效。

内阁指示联邦身份和公民权管理局从2020年7月12日起,开始收取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各类费用。

内阁还宣布,决定取消有关内阁停止对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议(cancelled the decision to stop the activation of administrative fines for violations mentioned in the decisions of the Cabinet )。

内阁决定向阿联酋公民、居民、海湾合作委员会公民( to the Emiratis, GCC citizens and residents in the country for renewal of their documents)提供三个月的宽限期,以续签其证件。

它还同意,向阿联酋公民、居民、海湾合作委员会公民提供自进入该国之日起的一个月的宽限时间(在国外时间应该少于6个月)用以续签其证件(A grace period of one month is granted, effective from the date of entering the country, is given to the Emiratis, GCC citizens and residents (who spent less than six months outside the country) for renewal of the documents.)。

居住在国外且居留签证于2020年3月1日到期、或境外停留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居民,可根据联邦身份和公民权管理局确定的具体时间表,从两国空域开放之日起,获得返回该国的宽限期限。

相关行政费用或罚款应在规定期限结束后收取,豁免期内不得收取罚款。从 7 月12日起,当局提供的所有服务应重新收取相应的费用或罚款。

内阁指示应尽可能通过电子系统提供相关服务。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gulf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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