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副总统兼迪拜酋长谢赫·穆罕默德(Sheikh Mohammed)主持了内阁会议,批准了2016年第(9)号法令(破产法)的修正案,这是阿联酋未来50年战略的基本支柱。
修正案在法律上对影响贸易或投资的紧急情况增加了新规定,使得个人和企业在疫情、自然灾难或战争等情况下克服信贷挑战。
该修正案旨在确保债务人履行义务,在不违背破产法的情况下减轻违约损失,同时确保债权人的权利。
新修正案免除了债务人宣布破产的程序,如果债务人提出由主管法院批准的申请,则他可以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同时可以请求宽限期,或者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协商债务的解决。
根据修正案,主管法院在批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将不会采取任何涉及债务人资金的诉讼程序,确保企业在设定的期限内保持业务的正常运转,避免债务人拖欠紧急债务。
根据特定的条款,新修正案为企业获得新融资提供了可能性,以确保企业在恢复业务时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并使它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经受住挑战。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