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联酋副总统兼迪拜酋长的主持下,阿联酋内阁会议批准了《民事和商业交易证据法》(Law on Evidence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Transactions)的修正案,规范了公证的某些规定。
当局将推出诉讼和公证服务的电子政务版本,同时确保机密性、快速性和灵活性,从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实现国家政府服务的智能数字化转型。
《民事和商业交易证据法》的修正案将在与证据相关的程序中引入远程通信技术。
签名、文件、证人证言和法官的决定都将使用数字化的手段来记录,电子听证会记录已合法化。
修正案规范了与公证人职业相关的规定,例如简化了各方的举证程序,并允许所有公证使用电子交易。
这些修订还有助于创建备忘录和验证身份,以及注册、签署和支付公证费用。司法部长将发布必要的决议,以允许在公证工作中使用信息技术。
修正案规定,电子签名和电子文档将被批准作为证据法中的官方文档。
根据修正案,文件必须以电子方式创建和保存,保密是必须的,未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从电子系统中分发、复制或删除文件。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