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员工国籍多元化”政策的影响,阿联酋的一些公司无法为新员工获得工作签证,该政策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据《KhaleejTimes》上周的报道,当来自某一特定国籍的员工人数过多的公司为同一国籍的员工申请新签证时,当局会弹出一条信息,要求他们“在招聘时实现员工的多元化”。

这项要求是人力资源部(MoHRE)制定的“劳动力规划政策”的一部分。其目的是 “发展市场的商业环境,同时不侵犯雇主选择他们希望雇用的人才和能力的自由,并制定与雇主的选择密切相关的新的服务收费标准”。

《KhaleejTimes》采访的一些法律专家表示,据他们所知,有些工作签申请被拒绝,因为公司被认为不够多元化。

一位律师表示,阿联酋有促进劳动力多元化原则的法律,包括关于私营部门机构分类的第18/2022号内阁决定。该法律将公司分为三个主要类别:第一、第二和第三类。该分类规则取决于一系列不同的因素,包括员工本地化、遵守一般劳动法和促进劳动力多样性。

与第三类公司相比,被归入较高类别(第一、第二类别)的公司有一些好处,包括支付的费用较低。第三类通常是为合规程度较低的公司保留的。

例如,如果公司不遵守《阿联酋劳动法》、不促进员工多样性、或有某些违规行为——如伪造员工本地化数据或在没有合规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招聘员工——则属于第三类。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官方政策和当局的通知规定,公司必须确保单一国籍员工不超过员工总数的20%。计算方法是‘特定国籍人数/员工总数’。”如果不能满足促进文化和员工多样性的要求,公司将被重新归入第三类。

这将意味着该公司必须支付更高的工作签费用,即无论员工的技能水平如何,每名员工都必须支付5000迪拉姆。而与被归入较高等级的企业相比,每名员工的工作签续期费用为2500迪拉姆。

有关员工国籍多元化政策的报道,可见——
阿联酋推出员工国籍多元化政策,许多南亚人无法获得工作签证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