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迪拜的一家IT公司工作,为了更好的待遇,我准备换工作并加入了竞争对手的公司。雇主知道这件事情后,玩起了拖延战术,不接受我辞职并推迟我的离职日期,如果我发起诉讼,雇主是否可以禁止我跳槽?我会因为无法换工作而被迫离开阿联酋吗?
答:在阿联酋,雇员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知雇主,以终止双方的雇佣关系。
如果雇主不接受员工辞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 (MoHRE) 提出投诉。该部同意之后,雇员可以立即终止雇佣关系,无需任何通知期。
需要注意的是,雇主不得在终止雇佣关系时强迫雇员离开该国,也不得扣押雇员的正式文件。
如果雇员离职后加入竞争对手的公司,涉嫌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则雇主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证明这一点,其中包括对雇主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此外,雇佣双方如果因竞业禁止协议产生重大分歧,则应将此事提交司法机关解决。
但雇主有责任在雇佣关系终止后的14天内,向雇员支付服务终了福利,这是阿联酋就业法第53条规定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雇主不得拒绝接受您的辞职,目前可能无法对您提起竞业限制诉讼,因为您尚未加入竞争对手的公司。
如果您的雇主向法院发起诉讼,则需要找到有效理由证明您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
但雇主不能强迫您离开阿联酋,如果雇主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以考虑向人力资源部发起投诉。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