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回国真的要裸奔?关于中国关税的八问八答
这样一来,是不是回国给亲朋好友带啥东西也带不了了?网上有关“避税”的帖子层出不穷,但以“搞笑”居多,实际的可操作性不强。面对大家的种种疑问,这里总结了最热门的8个实际问题来一一作答,以解大家心中的疑惑。
Q:海关是不是什么都查?我们是不是回国就得“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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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从众多网友的讨论中总结下来,海关打击的物品对象主要集中在:
1、IPAD等电子产品
2、化妆品
3、名牌包袋
4、奶粉
这几类产品是目前海外代购频率最高的商品类别,自然树大招风
Q:过境的时候是不是人人都会被查到啊?
A:带箱子进来不是人人检查的,而是抽检,当然如果你到达的地方国际航班少,旅客也少,那可能就是人人过关了。所以大家最近经常会见到许多网友反映,怀着侥幸心理血拼了N多奢侈品,在入境的时候竟然大摇大摆的过关了,基本也没有人查。所以这个事情真是没有道理的,纯属拼人品。
Q:我是留学生,回国身边总要带点东西的,怎么办?
A:海关打击的人群主要是代购行为,防止水货流入。所以如果是留学生的,大部分产品为自用的,比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可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基本不会有大碍。
Q: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归来,总要带几件战利品,怎么办?
A:根据诸多论坛里网友的反馈,旅游回来的适量败品很少被查处的,如果多买几件想送人的,不妨在盒子上标注“GIFT”的字样,外包装上不要出现品牌标记。
也有网友提醒,此类情况,切记要将购物单放在外面。
Q:网络盛传之邪门攻略,是否有效?
A: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海关征税令一出,网络的各大论坛就浮现出应对政策,比如,用“塑料袋”或是“A货”出,真品LV回啊,更有甚者,直接在淘宝上跑出几十元的IPAD模拟机器,样子是跟真品一摸一样。
不过说句实话,这些招数效果弄不好还会弄巧成拙,本来可以通个人情的,这样一来,反而弄虚作假,赔了夫人又折兵。
Q:通过邮寄“曲线避税”?
A:如今,邮寄渠道也在“严打”。自9月1日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所以,如果是怕“随身携带”被查处而选择邮寄的,请自行斟酌,因为如果被查出以后不仅要上缴关税,还要多付一份邮费。
Q:被查到了,我们会如何缴税?
A:从态度上,如果我们的东西被海关勒令上税,千万不要狡辩或是企图蒙混过关,老老实实地缴税,因为定额是海关定的,态度好了兴许能定低点。
Q:有什么方法可以尽可能减少征税吗?黄金会被征税吗?
A:其实,有一些网友提供的所谓小妙招还是可行的。比如,去的时候就不要戴表,买好就直接戴着,发票保修卡自己钱包里藏好,表盒让他们寄回来,购买衣服包包的,吊牌可以拉掉,包装可以丢掉。针对赴港购买黄金饰品的问题,虽说是征税对象之一,但据众多网友回来回馈,黄金饰品几乎没有人被查扣缴税的。
后记——
1、海关打击的主要是代购人群,正常范围内的购买并未严加查处
2、一般入境的游客,购买些许旅游战利品不会被海关扣压缴税
3、以非盈利为目的的正常购物游客,大可坦然面对,无须忐忑不安
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