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侨胞办理领事证件需求,驻迪拜总领馆将自2020年10月6日起增加“不见面”办理护照、旅行证服务。居住在迪拜及北部酋长国的中国公民,除现有预约来馆办理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按要求邮寄办理:
一、新生儿出生后首次办理护照或旅行证;
二、普通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1年、签证页即将用完、或容貌变化较大;
三、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半年;
四、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注:鉴于“不见面”方式办理护照申请无法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故新护照不含持有人的指纹信息,在入境中国时无法自助通关,需走人工通道。
准备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均需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https://ppt.mfa.gov.cn/appo/index.html)填写《护照/旅行证申请表》,预约“不见面”方式办理日,完成预约,打印相关表格后在“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二、请对照《邮寄办证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
三、请提前准备好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请将1张照片粘贴在《护照/旅行证申请表》照片粘贴处,另1张照片用小袋装好。
四、办理护照人员还须在以下表格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名:
1、请年满10周岁申请人按要求在《签名采集表》签名。
请注意:此处的签名会扫描并制作到新护照上,今后可能会在办理出入境、外国签证等事务时与本人实际签名比对,请务必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因代签名引发问题责任自负;
2、请年满16周岁申请人认真阅读《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并签名;
3、请所有申请人认真阅读《国籍状况声明书》并签名。
五、护照/旅行证丢失/损毁人员,须填写后附《护照、旅行证遗失或损毁情况说明》。
缴纳费用
一、护照(不含加注)/旅行证:64迪拉姆/本
二、总领馆账号:1014316680002;账户名称: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DUBAI)
三、缴费方式:请通过银行柜台、ATM机或网上银行向上述账户转账,转账时请备注办证人姓名和出生日期(例如:ZHANG SAN 19800101)。
四、请将转账凭证原件或打印出的电子回单随同办证材料一并邮寄到总领馆。
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请将转账凭条原件邮寄;
通过ATM机付款的,请在单据上标注申请人姓名后和出生日期后邮寄;
通过手机网上银行转账的,请务必选择有汇款人姓名等基本信息的画面截图,打印出来作为缴费凭证邮寄。如截图中未显示汇款日期、未备注申请人姓名等基本信息,请务必在打印纸上手写汇款日期及申请人姓名和出生日期。
只有“汇款成功”四个大字而没有任何信息的截图画面不可以作为缴费凭证。
邮寄材料
一、每份申请须单独邮寄,请根据办证种类在信封上标明:张三护照或李四旅行证。考虑到快递周转时间,申请人可早于预约时间1天寄出。对于提前1天以上时间寄出的申请,我馆收到后将存放至预约办证时间再进行处理。
二、请在邮寄时提前购买回邮邮封并随申请材料一同寄出,请在填写三联单时选择回邮服务,且须提前填妥回邮收件人相关信息。
三、总领馆邮寄地址:Villa 14,Street 7a,Community 357, Umm Al Sheif Road, Safa 2 Area, P.O.BOX 9348, Dubai,UAE;收件人姓名: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Dubai;收件人电话:04-3952208
四、相关邮寄费用均由申请人承担,请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保险服务,如发生邮包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自负。
五、邮寄前请务必检查,确保材料齐全,以免耽误办证。申请人因故无法在申请时一次性提供全部材料的,可通过邮寄补齐,但受理时间自材料补齐之日计算。
六、请选择有资质、安全、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快递,经我馆前期了解,韵达(042764472)、DHL(600567567)、ARAMEX(600544000)等快递公司均可提供提前购买回邮邮封、保险等服务,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为确保邮寄安全,我馆不接受无专业资质人员送达的快递件。
视频见面
一、以下人员须视频见面:
1、未满16周岁申请人;
2、因护照/旅行证遗失、损毁等申请补发人员;
3、其他我馆认为有必要视频见面人员(抽查)。
二、我馆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或微信与申请人联系,约定视频见面时间和方式。请准备好申请材料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未成年人视频见面须由父母一方陪同。
证件寄回
正常情况下办理护照约需3周,办理旅行证约需1周。证件办妥后将连同已注销的原护照/旅行证原件(如有)及收费收据一并寄回申请人。
注意事项
一、以下情形将导致退件,须重新预约办理:
1、未邮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申请表》未按要求签署姓名,《申请表》未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未完成缴费;材料中夹带现金、非本人签名等。
3、未提前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https://ppt.mfa.gov.cn/appo/index.html)完成预约,直接自行邮寄到总领馆。
二、如确认申请材料已快递至我馆,预约护照办理4周后或预约旅行证办理2周后仍未收到办妥证件,可致电043952208查询。办理护照人员亦可随时登录“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查询办证进度。
三、请务必不要在邮寄申请材料中夹带现金,同时请注意:申请人提交的社交软件平台联系方式仅供使馆总领馆视频与申请人见面,总领馆不会要求申请人通过该方式转账任何费用。
本文转自中国驻迪拜总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