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税务局(FTA)上周发布了一份全面的《小企业减免企业税指南》(CTGSBR1)。根据法律第21条的要求,如果居民纳税人的总收入未超过300万迪拉姆的门槛,在当前和任何之前的税期内,纳税人可以选择被视为没有获得任何应税收入。有关税收损失、税收减免、免税收入等等规定将不适用于此类纳税人,但该纳税人有责任进行公司税务登记,遵循转让定价规则以确定公平交易价格,并提交简化纳税申报表。
从4月1日至6月30日,迪拜的银行将对小企业和被迫休无薪假的个人免除三个月的贷款偿还,银行将商业账户的每月最低余额降低到1万迪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