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公布的信息,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赵某组织赵某鹏、周某凯等人,在阿联酋和国内提供阿联酋迪拉姆与人民币的兑换及支付服务。
经查,2016年以来,某出入境服务公司负责人何某(女,54岁)及员工孙某某(女,39岁)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境内收取人民币、境外提供外币的方式,为他人非法提供外汇买卖。另查明,该公司员工万某某(男,34岁)、高某某(女,39岁)、蒋某某(女,40岁)存在通过介绍地下钱庄为他人提供非法换汇的犯罪行为。
我们混迹在迪拜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信息,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赵某组织赵某鹏、周某凯等人,在阿联酋和国内提供阿联酋迪拉姆与人民币的兑换及支付服务。
经查,2016年以来,某出入境服务公司负责人何某(女,54岁)及员工孙某某(女,39岁)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境内收取人民币、境外提供外币的方式,为他人非法提供外汇买卖。另查明,该公司员工万某某(男,34岁)、高某某(女,39岁)、蒋某某(女,40岁)存在通过介绍地下钱庄为他人提供非法换汇的犯罪行为。